【23條立法】律師會促具體界定「煽動意圖」 支持以「公眾利益」作辯護理由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4/02/27 15:58

最後更新: 2024/02/27 16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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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律師會就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發表建議書。(戴朗希攝)

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諮詢期明日結束,香港律師會今日向政府提交意見書,建議引入「公眾利益」作為披露國家秘密的辯護理由,並可考慮參照加拿大《資訊安全法》的做法,例如,被告需證明公開披露機密信息的公眾利益,大於對保密有關信息的公眾利益。

香港律師會今日舉行記者會簡介建議書。陳澤銘表示,律師會在諮詢文件公布後,立刻展開內部工作,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刑法及訴訟委員會,亦有作詳細研究。

外國商會領事均認同屬憲制責任

對於法例的量刑及相關刑罰,陳澤銘指,由於現時諮詢文件只限於立法原則,律師會將待立法草案正式出爐後,再深入審視。他稱,律師會在過去一個月,跟不同持份者見面,包括外國商會及外國領事,大家均認同23條立法是政府的憲制責任。

對於「煽惑離叛」罪,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指出,律師會認同諮詢文件不可能列出「煽動意圖」相關罪行的所有情況,但若條例草案可具體界定和描述這項罪行的元素,以免罪行被用作針對政治言論或其他形式的意見表達,將有所幫助。

在被告人權利方面,律師會指,政府應適當考慮被告人在調查期間的權利,包括保釋權,以及控方須積極主動地管理案件。

陳澤銘:比2003年諮詢文件更充足詳盡

陳澤銘表示,23條立法受到社會和國際高度關注,律師會將積極表達意見,以符合社會最大利益,他又認為今次的諮詢文件,比2003年的文件更充足及詳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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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戴朗希